义务教育阶段严控户口挂靠转学、进行变相择校!咱们一起来看看西城最近出台的更为严格的转学规定,是否有影响您跟孩子的计划安排?
最近,西城区招生教育考试中心发布了“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接收转学申请工作安排”,在“申请转学条件”中,该规定要求,从本市其它区转入西城,需同时具备“西城区居民户籍且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区域内有自有住房(提供法定监护人独立拥有的房屋产权证明)或租住公房(提供法定监护人独立拥有的《公有住宅租赁合同》)”。
和之前转学条件相比,新出炉的规定不仅需要同时具备西城户籍和西城住房,而且明确要求提供法定监护人独立拥有的房产证或独立拥有的《公有住宅租赁合同》。
另外,规定要求,本市外区转入仅限小学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外省市转入仅限小学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初中二年级。其它年级不办理转学。
随着小学适龄儿童人数不断增加,西城小学学位存在数量不足的问题。这两年,随着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严控择校,“转学”成为变相择校的新途径之一。另外,西城也是过去“挂靠户”最为密集的城区。因此,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新规的出炉,进一步明确小学初中“居住地附近就近入学”的原则,同时确保儿童拥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同时进一步限制了通过“户口挂靠”或“转学”变相择校的渠道。
业内人士分析,所谓“独立拥有”,应包括房产夫妻共有或监护人与子女共有的情况。
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接收转学申请工作安排”
一、申请转学条件
1.本市外区转入:需同时具备“西城区居民户籍且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区域内有自有住房(提供法定监护人独立拥有的房屋产权证明)或租住公房(提供法定监护人独立拥有的《公有住宅租赁合同》)”。
2.外省市转入:居民户口同“本市外区转入”;集体户口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户籍首页复印件、个人页、在西城区实际居住证明(法定监护人自有住房、租住公房或单位集体公寓宿舍证明材料),及法定监护人所在西城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
3、本市外区转入仅限小学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外省市转入仅限小学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初中二年级。其它年级不办理转学。
二、办理流程
1.登记
(1)时间:2017年1月 15 日(周日)—19 日(周四)
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2)地点: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186号。
(3)所需材料:法定监护人身份证、转学条件中涉及的全家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在读学校开具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证明,及全国学籍号(19位,外省市转入)或教育ID号(8位,本市外区转入)。
2.西城区教委根据申请材料审核是否符合接收转学条件。(一周之内完成)
3.西城区教委根据相关政策和学位实际情况落实接收学校,并由学校通知学生家长报到入学。(新学期开学前一周之内完成)
4.学生按接收学校通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并按学校要求做好相关准备。
5.学校为学生办理电子学籍流转手续。
三、补充说明
1.小学、初中各年级均不办理区内转学。
2.户籍所在学区学位不足的,将在其它学区安排就读学校。
咨询电话:6615.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