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本市中考中招与初中教学改进工作的通知》(京教计(2015) 35号)的文件精神,北京市中考改革将学生初中三年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情况纳入中考考核中。初中每位学生每年应完成不少于10次的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每参加一次活动计1分,原则上每学年累计10分,初中三年共计满分30分。七、八年级学生每学年活动最晚于下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考核记录,九年级学生应在中考前完成学年考核记录。
为更好地推进北京市初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的相关工作,根据工作计划,北京市初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平台将于2017年10月16日凌晨0:00进行学年切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年切换后,2016-2017学年的所有数据将进行封存,不能修改,封存数据可以浏览查看。
2.学年切换后,新七、八、九年级学生可以开始登陆平台进行新学年的综合社会实践活动的数据记录。届时请各部门做好本学年七、八、九年级学生的初中综合实践活动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基础教育一处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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