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社会实践30分,每一分都不能马虎,来看看初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考核规则吧:
1、初中学习阶段,每位学生每学年应完成不少于10次的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每参加一次活动计1分。初中三年共计30分。
2、初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依托“初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登记、过程记录和成果上传。
3.初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分为集体活动和自主活动两类。学生原则上每学年要求完成8个集体活动和2个自主活动。
4.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每学年在32项考核要点中选择8项必选考核要点,组织开展集体活动,一学年内8项考核要点不重复,学年间可重复。
5.集体活动由指导教师登记,参加活动的学生登陆后可在自己的活动列表中查看活动信息;自主活动由学生自己完成登记。
6.学生的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含集体活动和自主活动)要求在学年内(以北京市教委发布的中小学校历为准)在平台上登记完成。
7.实践活动完成后,学生在平台上填写"学习单”并上传学习成果。
8.学生的学习单和学习成果经指导老师评价确认后即可完成1个学分。
9.七、八年级学生每学年活动最晚于下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考核记录,九年级学生应在中考前完成学年考核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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