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将从2018级初一新生起施行。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中考两考合一
《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考试设置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信息技术和劳动技术12门科目。
考试成绩以原始成绩和等级成绩呈现,淡化分分计较。
给予高中校自主招生机会
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改革录取计分科目构成,适当给予学生自主选择和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机会。将普通高中招生方式整合为统一招生、校额到校、自主招生三类。
高中招生参考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学生的思想道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评价结果以《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试行)》的形式呈现,设A、B、C、D四个等级。评价报告册及等级经公示后提供给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使用。
两突出、两减少、一延续、一调整
两突出:一是突出全面发展,坚持全开全学、全科开考、全科赋分,引导学生打好共同基础,防止群体性偏科,确保义务教育基本质量。二是突出实践导向,增加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和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成绩权重,为学生提供优质、多元、丰富、生动的实践活动,培养综合素养。
两减少:一是减少考试次数,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减轻重复备考压力。二是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重点考察学生能力发展水平,合理控制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一延续: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延续我市现行中考方案给予学生适当选择权的特点,在全开全学、全科开考、全科赋分的基础上,在部分科目中选择最好成绩科目计入。
一调整:调整招生录取办法,到2021年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改变唯分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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