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初中综合实践活动补足系统上线,初三考生们可以补分了。同时,初一初二考生不能补分,需等初三以后才能补分。
通知详情
按照市教委《关于本市中考中招与初中教学改进工作的通知》(京教计〔2015〕35 号)的文件精神,自 2018 年起本市初中学生综合社会实践活动的学分纳入中考考核中。初中每位学生每年应完成不少于10 次的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每参加一次活动计 1 分,原则上每学年累计 10 分,初中三年共计满分 30 分。七、八年级学生每学年活动最晚于下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考核记录,九年级学生原则上应在初三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学年考核记录。
为更好地推进北京市初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的相关工作,社会实践活动补足系统将于 2019 年 1 月 22 日-2019 年 4 月 12 日期间启动,平台提供单独的补录入口,届时九年级学生可登录平台进行综合社会实践活动补足。如学生在历史学年已经参加活动并在平台上提交了相关的活动记录,但因教师未确认而未获得相应学分,此类情况无须学生提交补足申请,由教师补确认活动即可。
特此公告。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基础教育一处
2019 年 01 月 22 日
声明:本文来源于社会实践活动平台,由北京中考在线团队-中考升学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BJ_zkao)排版编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