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四、六、八年级学生参加体质健康测试统测(即体测)成绩将作为过程性考核的部分的分数,纳入中考体育总成绩。根据以往的情况来看,大概今年的9、10月份新初二的考生就要迎来体测了。北京中考在线给大家整理了体测各项目的评分标准,大家提前了解~
体测赋分/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
🎀温馨提醒:评分标准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确定,该标准由教育部确定,全国大中小学统一适用。
评分标准的总分=标准分+附加分,满分为120分。
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
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
小学的加分指标为1分钟跳绳,加分幅度为20分;
初中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
体测评分表
哪些情况考生可以免考或缓考?
在体质健康测试统测过程中,残疾考生、伤、病考生等特殊考生考核方案和成绩评定同样备受关注。
根据规定,残疾考生: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应当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办理相关手续(并存入学生档案)。未办理残疾证明者,按照正常考生的测试要求进行测试;提供残疾证明后,从提供证明的学年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按照满分记录。无残疾证而办理免考免修体育的考生,均按因伤、病免考体育的规定处理。
伤、病考生:因伤、病不能参加体质健康测试统测的考生,须在进入考场前申请缓考并办理手续。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不能在各区规定时间内完成缓考考生,当年体质健康测试统测成绩按0-59.9分等级标准进行赋分(5.5分);不办理手续者,成绩计0分。
不同类别考生的申请缓考手续办理要求如下:
第一女生因特殊生理期不能按时参加体质健康测试统测,须填写《北京市体质健康测试统测缓考申请表》,经考生家长签字,学校医务人员、学校负责人初审后,报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二考生因伤、病不能按时参加体质健康测试统测,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部门的诊断证明,填写《北京市体质健康测试统测缓考申请表》,经考生家长签字,学校医务人员、学校负责人初审后,报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缓考工作须在本区统一体质健康测试统测结束后的7日内集中组织完成,并严格按照区统一体质健康测试统测的相关要求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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