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家庭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孩子可能面临转学问题,北京中考在线经常收到考生家长留言咨询中考转学的问题。今天北京中考在线整理了西城、朝阳和丰台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接收转学申请的条件,供2018年以后考生转学参考。(由于2018年最新转学政策还未出炉,所以2017转学申请仅供参考。)
西城区
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接收转学申请工作安排
申请转学条件
1.本市外区转入:需同时具备“西城区居民户籍且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区域内有自有住房(提供法定监护人独立拥有的房屋产权证明)或租住公房(提供法定监护人独立拥有的《公有住宅租赁合同》)”。
2.外省市转入:居民户口同“本市外区转入”;集体户口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户籍首页复印件、个人页、在西城区实际居住证明(法定监护人自有住房、租住公房或单位集体公寓宿舍证明材料),及法定监护人所在西城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
3.本市外区转入:仅限小学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外省市转入:仅限小学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初中二年级。其它年级不办理转学。
办理流程
1.登记
(1)时间:2017年1月 15 日(周日) - 19 日(周四)
上午8:30 - 11:00;下午1:30 - 4:00
(2)地点: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186号。
(3)所需材料:法定监护人身份证、转学条件中涉及的全家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在读学校开具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证明,及全国学籍号(19位,外省市转入)或教育ID号(8位,本市外区转入)。
2.西城区教委根据申请材料审核是否符合接收转学条件。(一周之内完成)
3.西城区教委根据相关政策和学位实际情况落实接收学校,并由学校通知学生家长报到入学。(新学期开学前一周之内完成)
4.学生按接收学校通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并按学校要求做好相关准备。
5.学校为学生办理电子学籍流转手续。
补充说明
1.小学、初中各年级均不办理区内转学。
2.户籍所在学区学位不足的,将在其它学区安排就读学校。
咨询电话:66151858
朝阳区
2016-2017年度第二学期朝阳区初中转学工作安排
转学申请条件
(一)本市户籍学生
1.学生的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市内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
2.学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在市内变更,变更后的居住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
3.学生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我区,从境外到我区落户,需转入我区就读初中;
4.有本市户籍,但学生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需转入我区就读初中;
(二)非本市户籍学生
取得《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中小学就读证明》的学生申请由外省市转入到我区就读。
转学申请时间
2017年1月16日至20日
2017年2月20日至24日
转学准备材料
1.原就读学校开具的《转学联系表》或学籍证明(须注明全国学籍号);
2.全家户口簿;
3.家庭实际居住证明;
4.非本市户籍学生转学还需提交《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中小学就读证明》。
转学办理流程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中招办办理转学登记审核手续;
2.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学校报到并提交材料;
3.学校于规定时间内在“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上进行相关操作,并随附件上传材料照片。
其他
1.根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毕业年级不办理转入手续。
2.非本市户籍学生申请由外省市转入到我区就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于2017年1月9日—13日到朝阳区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办理《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中小学就读证明》。
丰台区
丰台区2017年寒假前后义务教育阶段转学(转入)工作安排
申请条件及材料
1.市区内转入的学生
学生家长于2017年1月16、17日,2月20日、21日持全家户口本、实际居住地证明材料(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明为准)的原件和复印件,云平台中打印并加盖公章的《北京市中小学转学联系表》,到招生考试中心进行申请、审核。
2.跨省转入的本市户籍学生
学生家长于2017年1月16、17日,2月20日、21日持全家户口本、实际居住地证明材料(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明为准)的原件和复印件,外省市就读学校及其上级学籍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其已具备全国学籍系统中在学状态学籍证明和所在年级的材料,到招生考试中心进行申请、审核。
3.跨省转入的非本市户籍学生
学生家长于1月9日至13日,2月13日到2月17日到暂住地所属的街乡镇申请、审核。1月16日、17日,2月20日、21日持《在京就读证明》及其审核时所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就读学校及其上级学籍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其已具备全国学籍系统中在学状态学籍证明和所在年级的材料,到招生考试中心进行申请、复审。
以上审核通过的,由区教委相关科室安排拟转入学校。
工作时间
1月16日、17日,2月20日、21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30
提示:登录“丰台教育信息网”可查询《丰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办理办法(试行)》。
咨询电话:63813947、638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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